10月30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联合发布公示,公开征求第一批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的意见。这是2025年9月我国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总体认定条件及支持政策后,首批公开征求意见的分产品标准,标志着这项制度从顶层框架迈向细化实施。
首批涉及哪五款产品
第一批标准涉及便携式傅里叶红外气体分析仪、反渗透水处理装备、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、固定式多关节工业机器人、中小型直升机五款产品。征求意见稿对每款产品分别明确了产品定义、一级组件和二级组件清单、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,以及关键部件、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完成的要求。
-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气体分析仪: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不低于70%,标准出台5年后开始施行;
- 反渗透水处理装备: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不低于70%,标准出台5年后开始施行;
- 固定式多关节工业机器人: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不低于70%,标准出台3年后开始施行;
- 中小型直升机: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不低于60%,标准出台3年后开始施行;
- 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: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不低于50%,标准出台3年后开始施行。
以固定式多关节工业机器人为例,征求意见稿提出了4个一级组件、19个二级组件清单,要求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与产品总成本的比值不低于70%。同时,减速器精密加工、伺服电机绕组制造绝缘处理、印刷电路板贴片等工序应当在境内完成,上述具备一定技术要求的核心组件、工序需在中国境内生产、完成。
为什么先选这五款
我国产品门类众多,制定各类产品的本国产品标准技术复杂、专业性强。相关部门表示,在制定过程中与内外资企业、协会商会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,并按照“引领带动性强、政府采购具备一定规模、行业内对一级二级组件判定可达成共识、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具备一定配套条件”等原则,选取了上述五款产品作为第一批。
这一选择逻辑值得注意:首批产品既要对上下游有带动作用,又要在政府采购中已有一定规模,还要让组件拆分方式在行业内能够达成共识,并且国内产业链已经具备相应的配套能力。门槛的差异也反映了各行业的现实基础——分析仪器、水处理装备和工业机器人定为70%,直升机为60%,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为50%,并非“一刀切”。
从顶层框架到分产品细则
2025年9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》明确了“本国产品”的认定条件包括三方面: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,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,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、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。
通知同时要求分产品科学制定具体标准:在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,有关部门分产品确定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,以及对特定产品关键组件、关键工序的相关要求,并根据不同行业发展情况设置3至5年的过渡期。在分产品的成本占比要求和关键组件、关键工序要求实施之前,只要是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要求的产品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即视同本国产品。
换言之,首批征求意见稿给出的不是立即生效的硬门槛,而是一张带时间表、可预期的路线图:企业可以在过渡期内调整供应链布局和生产工序,而采购方和供应商也能提前依据标准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要求。
影响与展望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陈志武认为,本国产品标准的制定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体现,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,“有助于让财政资金在采购中真正流向技术先进、品质过硬、立足本土的本国产品”。他同时指出,采购规则进一步公开、透明、可预期,意味着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,都能依据标准清晰判断采购行为,并据此安排研发与布局。
对相关企业而言,首批标准的影响将沿着两条线展开:一是成本结构,境内生产组件的占比需要达到规定比例;二是工序布局,核心组件和关键工序需要在境内生产或完成。对采购方而言,统一、可核查的组件清单和成本口径,有助于减少认定中的模糊地带。
下一步,两部门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完善征求意见稿,并按程序报批发布,之后陆续分批制定其他产品的本国产品标准,逐步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与动态调整机制。需要提醒的是,目前公布的仍是征求意见稿,最终门槛和施行安排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。